女配不掺和(快穿)_分卷阅读8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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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84 (第2/3页)

习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一点,她不吝啬出卖任何人,甚至包括她自己。

这回丁牧杰不仅血冷,连心脏都冷了,定定看了她好一会儿,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林菀追在后面急喊:“牧杰,你到底退不退婚,你给我一句准话!”追到门口她不敢再往前跑,只能惶惶不安地看着对方逐渐远去的背影。

丁牧杰头脑一片纷乱,骑上马随意奔驰,不知不觉竟跑到上一世他最爱拜访的一所寺庙。在寺庙门口站了许久,他终于敌不过内心的煎熬,慢慢走了进去,却见一道再熟悉不过的身影竟站在一堵墙壁前,似乎在驻足观望着什么。

“林淡,你怎么在这里?”他哑声开口,表情恍如隔世。

“你认识我?”林淡自然知道这人是丁牧杰,对方长得太过俊美,早已深深印刻在原主的记忆中,叫她想忘都忘不了。可是按理来说,原主偷偷见过丁牧杰几次,而对方却未曾见过原主。此时的他们,应当是不认识的。

丁牧杰愣了好一会儿才道:“我是林菀的未婚夫丁牧杰,曾在府外见过你,你还给我写过信,难道你都忘了吗?”

原主的确以请教诗词的名义偷偷给丁牧杰送过几封信,还刻意模仿林菀的字迹。但是这些丑事,林淡是不会承认的。事情本来就不是她做的,她凭什么认?丁牧杰和林菀就是两个大麻烦,她丝毫不想招惹他们。

“我不认识你,也没给你写过信。”说到这里,她看向身旁的小沙弥:“给我笔墨,我想在墙上题字。”原来这面墙是专供香客题字用的,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诗句,看上去很有趣。

林淡原本只是欣赏,并不打算参与,看见丁牧杰后却改了主意。

小沙弥连忙拿来一套笔和一瓶墨。林淡挑了最大的一支狼毫,沾满浓墨,手腕翻转之间已写下一行大字——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不过一捧黄沙,写完把笔抛给小沙弥,转身便走。

丁牧杰不敢置信地看着这行字,许久之后竟苦笑起来,笑声里充满震惊、压抑和痛苦。这字迹铁画银钩、龙蛇飞动,堪称狂草之中的佳作,与他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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