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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3页)
她还没说话,丁大顺的肚子就咕咕作响。这青年立马捂住肚子,黝黑粗糙的脸庞一阵窘迫。魏喜瞅着他,“你没吃早饭,饿成这样?”丁大顺家的米缸空了,面食还没从队上借到,这几天他和阿婆都是吃的野菜,可野菜下肚是非常不经饿。魏喜看他为难,又想起这人跟周有志混的时候,时常不做工,饿都是活该的。像这种问题少年,不吃点苦头就不长记性。可心里想是这么想,还是去灶屋内给丁大顺掏了三个烤红薯。魏家烧完晚饭,会利用灶膛里的余火,埋几本红薯在灶膛灰里。第二天起床,红薯就是熟的。丁大顺饿极了,也不推辞,剥完红薯皮就啃干净了。“我先跑步吧,你别浪费体力,你是要下地干活的人。”魏喜脚下生风,就踩着黄土地下了山坡。丁大顺挠挠头,害怕魏喜反悔,昨天魏喜替他揍了周有志,丁大顺就明白从今以后差不多就是和这群二流子为敌了。要说以后被围追堵截,那可多了去。他不是魏喜,能从一群二流子中杀出来,只能先学点傍身的技巧,先镇住那些小流氓。他跟在魏喜身后,下了山开始绕着大马路跑步。天蒙蒙亮,跑了三圈后,丁大顺就气喘吁吁跟不上魏喜。男人的力气是比魏喜足,可肺活量这看的不是力量,是长期针对训练后的结果。终于跑完最后一圈,丁大顺解脱般舒了口气,跟着魏喜慢慢上山。他背上的汗衫都湿了,丁大顺感到脑袋晕晕的,就像被人揍了几拳。他实在不懂魏喜每天坚持绕山跑圈的原因,难道是打不过就逃跑?细想一下,还真是这个道理。要是下次真打不过一群小流氓,至少丁大顺还能坚持跑半小时,跑到村干部的家里告状。再看看跑完步的魏喜,头发被红绳扎得很高,马尾在她白皙的颈后一摇一摇。魏喜脊背笔直,甩手上山,浑身上下透露一股精气神。她走进竹林,丁大顺也跟着走进。魏喜负手而立,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想起以前在警校做活动,给普罗大众科普的女子防身术。防身术一般适用快速结束战斗逃跑,是不太需要力量,用的是巧劲,完全适合零基础的普通人速成。至于魏喜每天打的那一套操,暂时不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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