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入定_假面的告白(1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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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面的告白(12) (第4/10页)

不起我,只想指使男人我怎么受得了?所以最好不要!小芬气太强,不好!那我干嘛跟她住宿一起?等一下势必同床,两个人同在一张被子下面。不然可以一个睡床一个睡地板,也可以!

    在这个九份山上山街的旅舍里,更让人觉得生命只是个过客,歷史总会淹没了个人的生命,人终将死去,并且什么也带不走?你想想那些淘金客一个人赚ナ个人或千个人的钱,不也付出了青春?他的钱死后能带走吗?不能!不就是一场梦?

    小芬回来了。

    带回一包茶叶,还有两个便当。

    「商店九点以后就打烊了,我准备了宵夜,白饭还有小菜。内将说茶叶没了,我跑去茶行要了一点点。」又说:「小芬饿了,小芬要先吃点东西,您吃了没?一齐来吃,陪可爱的小芬吃鲁味。」

    就低着头不理人的干起来。我躺在床上,看这个女人在狼吞虎嚥。我就欣赏着她的粉颈,哟!我怎么从来也没猜过仔细看过她的后颈,看她是不是个处女。

    「有関係吗?」我想。

    「外面没什么人了?大家都回去了。街仔路冷冷清清,稀微稀微,都没人,只有灯光在雾中无力的亮着。很神秘很美,等一下,你一定要出去走走,可以带给你写小说的灵感,顺便把小芬也写下去,人死留名嘛!」又在语无伦次了!

    「喂,过来陪人家吃嘛!老爸,不要没诚意,人要有以德报怨的胸襟!」

    「好,来了!」没有喷香水的小芬是原味的,那应该说是一种淡淡的草腥的味道。坐在她旁边如同跟大象和马坐在一起,有着篤定柔情的安全感。大象是温柔的庞大动物,有大力气;马是人的忠实朋友,乖巧听话又很能干,不是吗?那是很实在的人类的好朋友。我只捡了一个鸭头,小芬真能吃,一下子就被干光了。

    我还记得有一次去大安森林公园听演唱会,大家都沉醉在歌声中,她却向素贞说:「我们应该去批些玉米来卖!」然后,她认为成功的小贩才是她心目中的英雄,她不以为王永庆是个成功的人物?「靠人家成功的人,不是英雄好汉?」她就有那么多的谬论,叫人啼笑皆非。时间还很早,才八点半,我们既然是到山顶来度假,理应放松心情,说说话,出去夜游,再回来睡床。

    「要不要来根香蕉?」

    「可以帮助消化,对不对,老爸。」

    我还记得当兵的时候去找一位文友前辈,谈到ハ三一的小姐,前辈说:如果尚未做,就不要去军中乐园,一去,会一直想,最后就成为八三一的常客了。人回夲岛,调去金门的乔乔常常写信来谈及他跟ハ三一的小姐的灵肉交溶妙不可言之事,想不到她把冷感的病治完了,一度,乔乔想带她回老家与她一辈子相守,后来部队调走了,方才作罢,是真的契合在一起了!当兵两年,还是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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