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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第2/3页)
r>尼克其实会偷懒。森林边缘有一种褐色羽毛的像鸡一样的动物,个头大的像鹅,小的像鸭子。全身褐色和深棕色的羽毛交织,喙是嫩黄色。全身的羽毛是天然的保护色,静止不动的时候可以完全隐藏在森林里。它跑起来很快,一溜烟就不见了。尼克跟它比体型太大,森林里又到处是树木,所以很不好抓。她直接叫它野鸡。尼克很少抓它,她猜一是因为不好抓,二是反正都要费力气抓,它的个头小又不够吃,没有土耗子方便。土耗子好歹还会去山坡那里活动,抓起来比它方便得多。但是现在可能是天气太热?她很少在山坡处看到土耗子,尼克打猎也多是在森林里。像野鸡这种不会飞又数量较多的猎物就常常出现在他们的菜单中了。她发现尼克也会偷懒就是因为他打来野鸡后不会给它们褪毛,而是直接就烤。杨帆以前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尼克是原始人嘛,原始人就是茹毛饮血的。可是尼克烤完给她之前会把她那只的大羽毛给除掉,只剩下小绒毛。她吃的时候只要把小绒毛拔掉就行了。这说明他是会褪毛的。那他为什么不把他自己的野鸡的毛也褪掉呢?在以前,杨帆一直用‘神秘’的目光看待尼克,他的一切行动都是有理由的,他的一切跟她设想不同的做法都是野性的直觉,是在这个世界的正确的生活方式。在她更浪漫一点的想法中还想过要不要跟他学,说不定不褪毛只是她的牙齿不够好,还有点自卑呢。然后她就看到他在吃自己的那只野鸡时连羽毛带肉一口撕下,接着吐羽毛吐不出来卡在喉咙里开始咳嗽打喷嚏。当她开始猜测这一切只是因为他太懒,懒得褪掉野鸡的羽毛后,在一次他又带回了一串野鸡后,她主动去收拾野鸡,开膛破肚后开水烫过拔毛,收拾完了再交给他去烤。她想,如果野鸡不褪毛是正确的,他就习惯吃不褪毛的,那她以后就不这么做了。但结果证明尼克非常高兴的把褪过毛的野鸡给吃了,还多吃了两只。而且他好像很喜欢吃肉的时候不用一直吐羽毛,第二天他又打了一串野鸡回来,一回来就直接把野鸡都堆到她的脚边,期待的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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