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爸的快乐时光_分卷阅读159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59 (第2/3页)

聂政,他不单止数落荆轲一番来赞扬聂政,还说聂政一人就拥有了其他刺客的优点。

其实也是如此,在刺客列传中的聂政,没有盲目的士为知己者死,而是家人放在第一位,照顾好家人,才想到朋友,替朋友报仇,也是十分光明正大,在中午的时候,阳光底下,一人一剑,直入韩相府,以白虹贯日之势,杀死韩相,然后再杀相府几十人,恐怕自己相貌给人认得,连累姐姐和朋友,倒转长剑,毁了容貌,然后自杀,实在英雄。

聂政是个孤儿,婴儿时候就在孤儿院,两三岁之前,都没有名字,修女看到这个孩子,十分好斗,可无论如何也不会欺负女孩,对男孩也有点锄强扶弱之风,觉得他有点侠义精神,福至心灵,就给他取了聂政这个名字,这是名字的由来,聂政自然是知道一些典故了。

此刻沈万突然念出蒲松龄赞扬聂政的句子,也就是在赞扬自己了,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对于赞扬,没有人会嫌弃的。

“哈哈哈,聂政,既然你有一个那么侠义的名字,我们今日也学学古代的侠客,大碗酒,大块肉,如何?”

沈万穿了一身的唐装,气度不凡,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势。

只见他大步走到野猪旁,拿起匕首,割下一条前腿,直接扔到炭炉里,炭炉红火飞扬,颇有意境。

嘭!

沈万匕首一挥,将酒坛的封泥削去,举起酒坛,大口的喝着酒,那些酒水从他下巴落下,浸透了胸前衣服,更显豪迈。

聂政也是豪气顿生,但凡男人,都有一个武侠梦,他也不去想沈万到底找他来这里干嘛,此刻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是王道。

聂政削下野猪的一条后腿,放到炭炉上,劈去酒坛的封泥,大口的喝着美酒。

那酒十分香醇,入喉绵滑,可到了肚子里,如同火烧一般,聂政虽然不甚好酒,可经过唐宁老师的指点,知道这就是上好白酒的滋味。

“好酒!”

他说了一句大侠的经典台词,匕首一挥,在烤的漆黑的野猪后腿上割下一块肉,那肉表面已经烤焦了,可里面还是有点血迹,聂政也不管了,用匕首刺着,直接送入口中,野猪肉没有经过腌制,这样吃下去十分的腥臊,可这就是侠客的豪迈。

“好肉!”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