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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夏(骨科慎) (第1/7页)
如果江招娣和姜恺之没离婚的话,你应该叫姜雪琳,而不是江雪琳。 虽然江与姜的读音一样,但笔画到底是缺了三画,完全不同。这就好像你家和姜家的差距那样,让你可望不可及。 江招娣似乎总能在你身上看见姜恺之的残影。那些长久以来的怀念、憎恨,甚至报复等复杂心情都层层杂糅成一团,只有她知道其中的百般滋味。 没上中学前,她老是对你打骂,接着鸡毛蒜皮的小事来骂你是烂货、不值钱的玩意儿,拧着耳朵打你的屁股直到你痛哭着求饶。她看着你痛苦仿佛就是看着姜凯之痛苦那样,心中的恨意才得以宣泄出些许。 可是,恨意不止一点。她是恨极了姜恺之,以至于姜家那边来人请她去参加葬礼,她也没松口答应,也不许你去见一见姜恺之的遗容,不许你认那个负心汉作父亲。 你上了中学懂事后,就没再怪过江招娣。毕竟,生活的苦已经把她的年轻貌美夺去,充实了她粗壮的腰身,让她成为了一只斑驳的木桶。 之前作为老实本分的家庭主妇,她没有对不起丈夫,也没有对不起女儿。后来丈夫不珍惜她的杨柳风姿而偷腥出轨,乃至在外置养小三和儿子这些破事都不是她唆使,也不是她的错。 可偏偏姥爷他们在她选择离婚后却对外宣布没有她这样丢脸的女儿,要与她断绝关系,还搬家去了很远的地方。 江招娣自认为是个有骨气的人,不肯接受姜恺之的钱财补偿,也不允许你被糖衣炮弹迷惑。她要修补身上的木漆。她只拿回了自己的嫁妆,拉着你搬到林南市南郊旧房区,平日里推着小吃车到处摆摊来赚钱。 「没有江招娣,我都上不了学…我都没办法偿还她。」每回听见江招娣的冷嘲热讽时,你皆是这般劝说自己。 如今,你已经十七岁,读高二了。姜家那以引为傲的儿子——姜则成也和你一般大,也在林南中学读书。但他到底与你不同,他是姜家的男丁独苗,吃喝不愁,还是好吃好喝地供着,因此长了个一米八的个子。平日里,他又不需在烈日下干活,过得是养尊处优的少爷日子,养得一身冷白皮,模样又俊朗,颇能显出他母亲的优越底子。而你由于在得闲时要去江招娣的小吃摊上帮手,没钱去抹防晒霜或者买防晒衣,胳膊和脸就晒得有点黑,也因此受班里那群“白雪公主”排挤。不过还好,聪明劲儿也是继承了姜恺之的。你在学习上也不差的,只是在数学上差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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