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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7 (第2/3页)
前,却总像是有块红绸在舞动。风在吹,吹得红绸似小蛇,又像是血,覆在人脸上,蒙在人的眼睛上。不用睁开眼,他亦知道,眼前是一片血红。只是他突然间分不清楚了,这是他的血,还是二哥的血。小的时候,二哥是那样得聪明,那样得讨人喜欢。府里上上下下,都喜欢二哥。他明明也十分聪慧,他明明也像二哥一样爱笑爱说话,为人乖巧嘴巴甜,可众人,似乎眼里只看得见二哥。即便他们兄弟二人站在一块,大家伙的目光也总是不由自主地会多在二哥身上停留一会。连家的几个男丁里,属他跟二哥生得最相像。他每每看见二哥,都觉得被众人用那样的目光望着的人,应当是自己才对。他自打开了蒙,就日日习字,至十一二岁时,字便写得很不错。莺歌也是识文断字的,回回见了他写的字,都会赞叹上两句,“四爷的字写得真好”。他听了嘴上不说,心里头可得意得紧。然而谁知。到了授课的先生那,见了他的字虽然也赞一声好,但赞叹过了,便摇头说:“四爷年纪小些,这火候到底还是略差了二爷那么一点。”他听着,只觉耳边“嗡——”的一声,旁的话就再也听不进耳朵里了。“但照此下去。四爷的字将来定成……”那先生后来又说了些什么。他似乎听见了,又似乎没有听见。他只知道,搁先生眼里。他的字是不如二哥的。所以便是这授课的先生,也喜欢二哥多于他。可是凭什么?凭什么呀?他到底是哪里不如二哥?他将手中书卷忿然甩在了地上,转身就走。先生在后头喊,“四爷。您这是上哪儿去?”他听见了,却当做没有听见。双手一伸,捂住了耳朵,匆匆跑远。二哥来追他,身姿矫健。一会工夫就跑到了他边上,拽住他,皱着眉头问:“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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