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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3页)
候也充当一下大夫,为营里的士兵们看看病。日子就这样平淡无奇的溜走了,不知不觉,一年已过。这一年里,她与军里的人也日渐熟悉,尤其是巢只,简直就成了她的影子,时时刻刻尾随在自己身后。拾彩性格开朗,经常与一帮男儿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每每酒宴,不把所有人喝趴下誓不罢休,久而久之,军队里的人都戏称她为“拼命拾郎”。不过除了与人其乐融融外,拾彩跟后山一群毛猴混的更是贼拉熟。那只救了她的母猴子看起来和蔼可亲,实际上脾气大得很,拾彩有些怕她,直到前几天给她接了生,那只母猴子才愿意跟她亲近些。拾彩给她的孩子起了个名叫小巴,小巴虽然顶顶嫌弃,但是碍于不会说人话,只得勉为其难的接受。她在一旁幸灾乐祸,谁叫你娘总是凶巴巴的来着。其实巴娘当时为了去搬救兵,跑的过快还摔折了一条腿,她知道后感激淋涕,千方百计想要回报,可是巴娘总是一副高冷的模样,拾彩热脸贴了冷屁股,一腔恩情无处置放,只得寄托于小巴身上,对小巴更是疼到心坎里。拾彩忆起自己已许久没有去看那一帮泼猴,不知小巴长高了没有。想到小巴,嘴角不禁弯了弯,心情也随之变好。她伸了个懒腰,属于丛林的特有味道绕在鼻尖,忍不住多吸了两口新鲜的空气。或许是因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第一映像就是刚醒那晚,树叶上散发的奇异的色彩,层林尽染,美幻似画,所以她总觉得只要一置身于丛林,就像回到了家,通体舒畅不说,心里也总觉得踏实。她翻了翻手中的医书,比划着书上的图案,手脚灵活自由的穿梭于丛林之间。这山里的一草一木,一猛一禽她都熟悉无比,是她的朋友、她的亲人。此时此刻,她似乎已化作丛林的精灵,徜徉在碧波万顷的林涛中。拾彩满足的心想,以后如果有一天她一无所有了,就回到这里,和山林一起孤独终老。不知不觉间,天色已经渐渐转暗。拾彩找了个山洞,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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