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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94 (第3/3页)
数了。我觉得,要掌控这几家比掌控秦家要容易得多,所以我改变了计划,决定先不动秦家。我约见陈酒的时候,并没有直接跟他见面,而是让老a出马,跟他抛了一根橄榄枝,先探探他的反应。这家伙比我年长几岁,城府相当的深。他是搞夜店的,早就经营过t1-1,应该赚得也不少。所以在老a提了t2-1的时候,他的兴趣立马就来了,马上跟我邀约,但我没有露脸,暂时吊着他的。在魔都逗留期间,我看上了位于世纪商贸城的这家名为rich的酒吧,它的地理位置不错,我想盘下来作为革命根据地,往后回魔都的时候,也有个消遣的地方。我打听到老板正是陈酒,于是又让老a去谈判。他可能急于跟我做生意,竟毫不犹豫地把酒吧以最低价转让给了我。我花了三千万,从他手里接过了这酒吧,名字没有改,就叫“rich”。接手酒吧的时候,我和陈酒正式见了一面,他并晓得我的真实身份,我只是说他人都叫我“三爷”,于是他也尊称我三爷,对我还毕恭毕敬的。其实我晓得他这人也是个认钱不认人的主,他之所以对我示好,是因为t2-1还没有批量生产出来,而老a给他调研市场的样品他已经用完了。陈酒还有个弟弟陈魁,比他小一岁多,但两人习性不一样。陈魁主掌赌场,是一个脾气暴戾的人。这家伙是个亡命之徒,我一看就知道,因为他身上又一种和白鲨一样的戾气,但他的智商比不得他。我接触他们俩过后,也暗地里找人调查了一下,一动一静,也是一对不好惹的刺头。我想要掌控他们,估计也就只有互利这个筹码了。而互利的最根本,无非就是走私、毒品以及军火。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都垂手可得,所以我前期跟他们合作了一次,让他们看到了一点儿蝇头小利。当然,我所谓的蝇头小利,比起他们开夜店要多得多了。我看得出这一次合作过后,这兄弟俩对我就刮目相看了,很诚服。当然这也可能是表面上的,我倒是很不以为然,毕竟引起他们关注了。我在魔都这边呆了近三个月,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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