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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 (第1/3页)
,有那么一点点微妙。说好,又不算很好,说不好,又从来不会闹什么僵局。可是,他心里对这个父亲一直是有距离感的,或许是因为那几年的缺失吧,给他的一辈子造成了这么大的阴影。虽然秦晋对他还不错,可是他就是没办法敞开自己的心扉。这也是他为什么选择回伦敦读书的原因之一。问他第二个原因是什么么?想到这里,他就有点儿头疼了。青梅竹马这玩意儿,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应该都会有。但是,像褚歆云这样烦人的青梅,大概别人这辈子都不会遇上。褚歆云今年十六岁,比他小了五岁半,今年该念高一了。他为什么烦她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她在中考完的那天,和他告白了。褚歆云这丫头,人不错,很善良很可爱,长得也算是漂亮,不过性子很是骄纵,说一不二。如果不是因为她是褚空的女儿,他大概早就和她翻脸了。这丫头,平时不管做什么都跟着他,有时候他做数学题,熬夜备考,她都会凑过来打乱他的思绪。不过,他一直只把这个当作妹妹对哥哥的依赖,毕竟他比她大了五岁还多。所以当褚歆云和他告白的时候,他的心当时就乱了。他几乎是看着褚歆云长大的,从她穿开裆裤到渐渐地懂事,他都一直在她身边。他真是不敢想象,褚歆云竟然会喜欢自己。说不好听点儿,他当时真有一种乱伦的感觉。从那时候开始,他就不停地躲着她。等到剑桥的通知时,他的心里可算是松了一口气。第二天就开始准备离开需要的东西。哦对,忘了说,他有女朋友。而且女朋友和他一样,拿到了剑桥的通知,只不过,她读的是社会科学。他的女朋友和他是高中同学,但是比他小两岁,他当初上学的时候留过两级,所以班上的人普遍比他小。他的女朋友叫陆婉伊,人如其名,她很美、很文静,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平时喜欢用发卡将刘海全部卡起来,喜欢穿颜色素净的衣服,成绩很好,在整个年级里都是数一数二的。陆婉伊就是每个男孩子都会喜欢的类型,他也不例外。所以,在刚升高二的那年,他开始追她,追了三个多月之后,她终于答应和他在一起。他们两个人可以说是志同道合,总是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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