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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第2/3页)
们身后还有一个幕后黑手,仅凭他们,根本难以成事。”阿一略微琢磨,只觉此话不无道理,说道:“既然他们的目标是我们,芳芳应该暂无性命之忧。”他又笑道:“以你的性子,想必你也有了打算。”秦义拿出一个布条,上面写着“初九,新月桥后”。“这是约见的时间地点。”秦义叹了口气,“我是不成了,恐怕得你们出面了。”挚爱的女儿落入敌手,秦义却是有心无力,颇有些沮丧。“交给我们了。”阿一拍拍他的肩膀,“我们是朋友。”秦义一脸无奈,“我又欠你一条命。”阿一哈哈一笑,“一条命,一杯酒,等我救出芳芳,你得多请我喝杯酒。”小乞儿怀里抱着一只小兔子,瘦削的手在兔子洁白柔软的毛皮上滑动,动作轻柔得如同一个满怀爱心童真的小孩子。他当然不算是孩子,大部分当他是孩子的人都死了。他又想起了那段暗无天日的往事。五岁时父母双亡,他被寄养在亲戚家。他似乎永远长不大,他十岁时看起来竟然比五岁孩子更矮更小,村里人都把他看作怪物。每次外出玩耍,同岁孩子都远远躲着,用石头砸他,连大人也像见了瘟疫一般,拿藤条抽他。于是,他再也不敢出门。更糟糕的是,在亲戚家也被当成怪物受尽白眼,轻则无故痛骂,重则虐待毒打,有一次甚至差点被活活打死。直到那位大人救了他。他又不得不走上另一条道路。他每天练刀四个时辰,挥刀一万次,完不成就只有饿肚子。每次挥出第一万刀的时候,他已感觉不到胳膊的存在,全身汗水早已干涸,只在干燥欲裂的皮肤上留下一层厚厚盐末。不光流汗,还得流血,甚至杀人。不光杀人,甚至喝人血吃人肉。若是做不到,他就得死。以前,他的手拎的是刀和人头;现在,手里却抱着一只兔子。以前在他看来,兔子不过是一块活生生的肉;可现在,他却把它当成了一条小生命。在他看来,这简直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当然。只因为,芳芳想要一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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