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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1/3页)
幸好,这孩子虽然闹腾。但是一个优良的品质保存了下来,那就是——每天都会写日记。说服了父母让自己去上学,为了防止到时候两眼摸瞎。浅衣很没有心理障碍的按照时间顺序,翻开原主的日记看着。至少要把人际关系搞清楚,路线认不认识无所谓,有一张嘴还不会问吗?哪个年级在哪个班,抓住一个人问一下肯定ok。那么大的学校,肯定不会一个人都没有的。至于怎么去学校?呵呵,这还有说吗,肯定是爸爸送她去。大病一场的第一次上课,身为父亲的他,怎么可能会错过自己闺女去上学的时刻。如果错过了,那肯定是在做梦。将日记本翻了个七七八八,浅衣大概也了解的差不多了。脸色有一点儿复杂,这才多大?初二吧,就有暗恋的对象了?描述的挺帅的,但是浅衣还真不好下决定。毕竟,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可是流传了几千年了。再丑的人,只要你喜欢他,一切都会变成优点的。不过似乎只是暗恋,并没有表白。但是最后一篇日记写的是,那个男生明天约她去天台说事情,当天夜里她就睡不着。第二天就变成了她被送进医院里,伤的还不轻。浅衣笑了笑,看来进医院的事情还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呢。不过无所谓了,浅衣合上日记本。只要那个人以后不来招惹她,那就一切好办。如果,还来招惹她。呵呵,她对初二的小孩子,没有任何的兴趣。将日记本放在一边,浅衣舒舒服服的睡觉去了。毕竟明天要去上学,要保持着一个完美的形象去才对。毕竟,上学可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一觉醒来,浅衣洗漱完毕。穿好衣服哼着歌整理着自己的书包,那快乐的小样子像是一只快要飞起来的小鸟。之前闲得无聊,她就随手的翻了翻一些课本,里面的内容跟种花家的相比,那真的是简单太多了。只要数学没问题,其他的学科更是没有什么问题了。有问题的只是写字方面,本来这个人就写字不怎么好看。现在浅衣自己有个二半吊子,能写出来日语就不错了,就不要要求什么写的好不好看了。这个事情,只能靠日后的练习了。嗯,没错,多写多练!看着因为能去上学心情非常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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