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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4 (第2/3页)
伦敦最负盛名的富人区,来过这里的人都知道,这里比伦敦的其他地方更整齐敞亮,马路更宽,随处可见休闲散步或者喝咖啡的人,衣着精致妆容得体,整个街区都散发着一股“有权有钱”的气质。贝克曼先生从小在这里长大,又在这里读书,上学路程从来没有超过十分钟,毕业之后也没有生出什么外出闯荡的心,一直待在家里,反正他前几年意外车祸死亡的父母给他这辈子留下了不管如何挥霍都花不完的钱,他可以肆意安排享受他的人生。但他的人生很无趣——至少在外人看来如此,贝克曼先生不喜欢家里有其他人,所以他辞退了佣人和管家,卖掉了他的别墅,换了一套小一点但更靠近海德公园的小户型——他不喜欢外出也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可他却很喜欢见到那些活泼热闹、令人感觉充满生机的画面,所以他很喜欢透过窗户就能见到公园的风景,那里总会有人在散步,或者在打球,或者在跑步,这样的场景让他觉得他的生活也充满了阳光。唯一的难题就是吃饭了,贝克曼先生从小到大都不会做饭。从前父母在世的时候,家里的佣人一只手都数不完,他完全不用操心吃饭的问题,甚至每天早上的衣服都有人帮他搭配好了挂在床边的衣架上,可随着他父母去世,而他又辞退了佣人,衣服什么的随便拿一件就能穿,但吃饭就得自己想办法了——他曾犹豫过要不要招个厨师或者佣人回来负责他的一日三餐,但后来还是作罢了,因为他不想要外人踏入他的家。于是,贝克曼先生只能每天出门吃饭,可他依然觉得太远了——即便他下楼走不到五分钟就有一家逼格很高的餐厅,而家对面就有一家咖啡厅。贝克曼先生想,要是有什么不用出门不用走路不用排队,就能吃到自己想吃的,买到自己想买的东西的方法或者产品,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不管要花多少英镑!“叮咚”门铃响了。贝克曼先生皱了皱眉,从奋斗的纸张中抬起头来,不满地瞪了门口一眼——哦,忘了说,这位先生是位小有名气的家,他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被人打断创作思路。对于这个擅自敲响他门铃的人——贝克曼先生认为所有未经允许的拜访都是“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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