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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1/3页)
高调了。我要记过了,记大过!我要被开除了呜呜呜……结果校长:“能不能让你的男朋友来咱们这儿上几堂公开课?”作者有话要说: 上榜了!意味着要日更三千了……今天是第一天已经感觉老弱病残体力不支快要shi了果然偷懒太久跟不上节奏可怕可怕第16章第16章打那以后全校都认识我了。几千号公证人,杜弘廷真是言出必行。最初我的想法比较刻板,谈恋爱,非常地模式化。比如逛街,吃饭,看电影。逛街。话说我这个人比较奇特。不爱逛街。如果缺衣服穿了,就直奔去店里挑一件,懒得试,直接买完回家不做逗留。杜弘廷完全相反。他买一件衣服起码要去三家店,一件一件上身试,买完了,意犹未尽。又去看鞋。说新衣服要新鞋才配,试了足足三十双……受不了。男人怎么这么麻烦?逛到一半,又说口渴,口渴随便买瓶可乐不行吗?非要喝什么丝袜奶茶卡布奇诺草莓奶盖海盐奶绿……无法理解。吃饭。之前一直是在胖子家开小灶。所以我突然提出出去吃的建议,令他误以为我仪式感发作,于是在很高级的餐厅订好了位子。结果我去赴约的时候穿着人字拖和背心大裤衩。被拒之门外之后我们互相嫌弃地打量着彼此。我:“瞧您这身打扮……上这儿喝喜酒来的?”他:“我看你像是来洗澡的。”互怼几回合之后决定去买衣服。我突然想起来:“上次周泰迪送我的裙子还蛮好穿的,好像叫什么el的?”杜弘廷:“el吧。”然后不屑地冷哼了一声。我瞧他那样,问:“你有更好的推荐?”胖子:“你等我一下。”不一会儿回来,买了裙子和鞋子。Dior。屌?果然很牛·逼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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