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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3 (第3/3页)
笔写字,再加上她经常画符,符画的太难看影响颜值和价格,所以方茴学了很久的书法,在那个世界虽然还算出众,却不是顶级的,然而放在现代,方茴这手字完全就是书法家级别的,引得老爷子当即认真地看了很久。“好好好!你倒是沉得住性子,现在年轻人很少有人喜欢毛笔字了。”方茴笑道,“我没学过别的才艺,就是喜欢写字。”“已经很难得了,写字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有时候写几年才会有一点进步,文骞娶了你果真是他的夫妻。”方茴被老爷子夸得不好意思,“爸,您谬赞了。”“哎,别推辞,这也不是我说的,是文骞的原话。”方茴一愣,“他说的?”老爷子呵呵笑道:“还不知道吧?那次我问他对你是否满意,他说娶你是他的福气,所以我才会经常说这句话。”方茴抿唇笑了起来,原来郁文骞经常在背地里夸她。怎么当面就不见他说点好听的呢?“来,我给你看文骞以前的照片,这是他在新加坡上学时的,这是他第一天学击剑的,这是他大学毕业和我的合照,这是他第一次上班时的照片……”老爷子莫名感慨道,“他不喜欢拍照,所以这种有纪念意义的场合我总喜欢拉他拍一张,不过我年纪大了,陪不动他了,以后就靠你来陪他了。”方茴忍不住眼眶湿润,老爷子是真疼郁文骞这个儿子的,当初要不是老爷子坚持,郁文骞或许真的救不回来了,就是救回来,没有老爷子顶着,想回郁氏哪那么容易?“知道了,爸。”方茴看向照片,照片上的郁文骞从小就有一副贵公子的样儿,长大后愈发矜贵有气质了,尤其是穿着白色的击剑服,简直帅的没变了,不仅英俊帅气,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贵族气,跟穿西装的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方茴心里又开始冒粉红泡泡了。“爸,文骞小时候话多吗?”“不算多,他从小就是这性子,不喜欢说话,总是默默地做事,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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