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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3/3页)
,一碗清汤煮面条。”很显然,最近他正处于写不出字来的状态。这人是很随遇而安的,写不出来,硬挤也没有意思,所以他就玩儿……不但玩儿,还自称这是在“收集素材”。因此,基本上来说,指望封不觉这厮会按时交稿,那就是个神话。每个月到了月中,但见杂志社的编辑,提着单刀,千里走单骑,杀上门来。而他的房东大妈,则使得一手凤翅镏金镋,拿着备用钥匙,推门就进,进门就砍。封不觉每到这天,一般都是早有准备,枕戈待旦,立马横兵,摐金伐鼓,只等二人杀到,与之大战三百回合,斗得昏天黑地,风云变色,最后在天空中留下八个大字:要钱没有,废稿一笤。好吧,没有这么夸张,反正他的生存状态就是这么惬意。再说说封不觉的那个朋友吧,按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封不觉的朋友,难道还能是高富帅吗?没错,就是高富帅……此人姓王,名叹之,封不觉的发小儿,用S市方言,那叫“赤裤兄弟”,从幼儿园开始,他俩就是同学,一直到高中毕业,王叹之考进了医学院,而封不觉则成了社会闲散人士。这两人的关系有多铁,可以用事实和假设两种方式来说明。先说事实,王叹之为什么去考医学院?那是因为封不觉从小立志当福尔摩斯,而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是个老军医,所以他就去了……再来说假设,假设王叹之是个女的,那我这本的性质就变了,因为王姑娘可能已经失身给封不觉很多年了。有鉴于刚才的假设,以及各位现在脑子里的胡思乱想,我在此还得多说一句,放心,那只是假设,他们都是男的,而且都是异性恋。王叹之家里很有钱,具体有多少不重要,反正他这辈子完全不工作也能过很好的生活就是了。他长相也略帅,身高比封不觉高一点点,正好一米八,性格温和、善良,略有些懦弱,不爱出风头,为人谦虚忍让。总之,很难挑出毛病来的一个人,和封不觉这个怪咖形成鲜明反差。王叹之可谓是人见人夸的大好青年,但封不觉得到的评价往往是:玩世不恭、愤世嫉俗、喜怒无常、文青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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