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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6 (第3/3页)
,先跟在你身边做个跑腿的,不用给他钱,给他吃饱饭就行,等他十六岁,也该能养活自己了。”顾伯山可不会找一个惹事精过来,要知道栓子可是他们全族的希望,只是他想到别的秀才都有个书童在身边伺候,自家的没有怎么行?主要是三元的这个名字起得太好了,让他一下子就想到栓子这里。顾青云点头同意,按照辈分,他比三元大一辈,使唤他跑腿是可以的。别的不说,跟在他身边,肯定是能吃饱饭的。等三元长大一点,就按照他的意愿,给他一笔钱,或者介绍他到哪里做活,这一点他还是可以做到的。小陈氏回来知道这事后,也没有反对:“这娃儿性子不错,我和他娘还有点交情哩,就让他先留在咱们家吧。”之前不管,是当事人没有提出来,又是别人的家事,不好管,现在既然提出了,当然可以帮忙。三元家里肯定是没有意见的。才几百人的村子,其实很多事情都瞒不了这些家庭主妇。就这样,顾青云身边多出了一名族中的侄子顾三元,基本上就是帮忙跑个腿什么的,不过他非常勤快,洗衣做饭都会。小陈氏不知道想到什么,就认认真真教他怎么把汤煲好,怎么把菜做好,要适合顾青云的口味。顾青云有空就教他认字,因为要带出去的,所以还要教他一些礼仪。他不得不承认,有人帮忙跑腿真是太方便了。像以前,他想找何谦竹定下个时间一起去酒楼吃饭,都得亲自跑一趟,或者他有时候送东西给简家,自己跑一趟也不像话,有些麻烦,老是要进门去请安,小题大做。现在好了,有了顾三元,他读书的时间就多了一点,很多琐事都不用自己做。特别是他写话本的时候,还有人帮忙磨墨,节省了他不少力气和时间。如今他的已经接近尾声,写完这五万字,顾青云就打算暂时不写,等过了乡试再说。为此何林虽然很遗憾,但也能理解。他只是可惜,这么赚钱的一本书竟然就这么快完结了。顾青云觉得是该完结的时候了,他都已经写了两年,现在市面上已经有他的跟风之作。据何林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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