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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9 (第2/3页)
有生之年,第一次生出悲伤的情绪。我的师父,最终葬身火海之中。我在幻术的协助下,凭借着师父的绝笔信,成功接管了伏凌山,成为了新任尊主。一朝掌权,沧海桑田,我的心境变了。我再也不是瑾瑜殿内命如草芥,受尽欺凌的小孩,我成了伏凌山的尊主,统领无数的杀手和密探,有足够的力量与仇人对抗了。天地为证,我变了。我不再卑微隐忍,变得张狂肆意。我手段狠辣,喜怒无常,让下属又敬又畏。我当真是陆玉璋的儿子,体内流着他的血,骨子里如他一般暴虐。我厌恶自己,却又无能为力。师父不能白死,我多年的痛苦,也不能白受,我要报仇,替师父报仇,也替自己报仇。我先后派出两批杀手,入宫行刺陆玉璋,却通通铩羽而归。我仍不死心,将派出第三批杀手,却被幻术阻止了。他从不过问我的事,这次却拦住了我,说道:“尊主,陆玉璋气数未尽,你便是派再多的杀手,也杀不了他。”我压着一腔怒火,凉凉道:“你是为我考虑,还是为你的旧主担忧?”他诚挚道:“我只有尊主一个主子,没有旧主。”我从他眼中看到了真诚,怒气消了消,开始考虑他话中深意。我的尊主之位尚未坐稳,羽翼未丰,还不足以与陆玉璋为敌。我仍然需要隐忍,于是,我听从他的建议,积蓄力量,以待来日。此后数年,我一心壮大伏凌山,以无比残酷的手段,训练杀手和探子。我创造了三十留一的训练手法,命三十人自相残杀,最终只活一人。说起这个手法,我不由想起师父的女儿,那个白白嫩嫩的小女孩,庄蝶依。师父于我有恩,我一直善待她的女儿庄蝶依。我请了乳娘照顾她,又将母亲那块玉佩挂在她的脖子上,我保护着她,从不让她见到血腥的一幕。可那日,六岁的她跌跌撞撞跑进了殿中,而我碰巧一剑刺死了任务失败的杀手,鲜血流了一地。庄蝶依呆呆地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杀手,又盯着我剑上的血迹,一张小脸煞白,她与我一般早熟,懂杀戮,懂流血,也懂死亡。她想要逃走,却不小心摔在地上,稚嫩的瞳眸中露出了恐惧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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