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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9 (第1/3页)
的官话。@无限好文,尽在大哥哥网白斐捂嘴——故事里有种妖怪,一旦叫了对方名字,若对方应了,魂魄就会被她拘走。他是不敢应的,只能“呜呜”几声,也不逃,凶狠地看着她,指着那银子比手划脚。斗篷下传出声轻笑,妖怪将兜帽掀下,露出张秀丽的脸庞,被羊皮灯一照,白皙的皮肤玉似的透亮,叫白斐看得一怔。居平关的气候不好,风沙大,阳光烈,条件也一般,女人的皮肤虽不像男人那样黝黑,却也粗糙,就算是快活楼的姑娘,那白也是脂粉堆出来的,白日里洗了铅粉都是腊黄的脸,像眼前女人这样水透的肌肤,在居平城里算是罕见。思及此,他不由摸摸自己的脸。他这张脸皮镇日被快活楼的姐妹们夸白腻,就不像这居平城土生土长的人,可在眼前这人的对比下,他便觉得自己这脸糙得不行。他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大眼睛,小嘴唇,眉间一点勾人的红,皮肤白得发光。他肚子里没墨水,搜肠刮肚也无法形容,就是觉得她与众不同,往那一站,天生就带着让人自惭形愧的气息,能把人比到泥水里。唯一能想到的词,就是干净,像月光。@无限好文,尽在大哥哥网握着羊皮灯的手松开,那灯便稳稳地浮在半空。季遥歌蹲下,捏起白斐的下颌,另一手轻轻擦拭他脸上的泥污。他刚才死命护着头脸,伤全在身上,所这脸就沾了些泥水,一擦就掉。十岁的孩子,已经有成年后俊秀的轮廓,眉梢染着世故和风霜,化成眼里刻意为之的天真。他和白砚完全不一样,身上找不出一星半点的优雅风度,更没有白砚偶尔显露的君王气势,他只是个市井混混,游走街巷卑躬曲膝只为三餐温饱。他不过十岁而已,比白砚更早知道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连一点不切实际的幻想都没有。要说相似处,倒也不是没有,可能眉毛,或者是鼻子,还是嘴巴,总有几分肖似白砚,以至于她看着他,总有看到幼年白砚的错觉。可他毕竟不是白砚,只是白家的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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