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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3页)
一切狠狠打碎,若是能再早半个月的话,这一切是不是又会有所不同。靳阳有些茫然地想着。——数日前,周邦国还在家中,一个午后,于胧从后院偷溜了出去,往村小学的方向走去。前门村村小学是由尼姑庵改建的,所以学生上学要爬半个山头,小学的老师是前几年下乡的知青。原本学校里有两个老师,其中一个在轰轰烈烈的返城运动后离开了前门村,另一个老师舍不得这里的孩子,选择留了下来。说起来,于胧的爸爸也是下乡的知青,不过他和被迫下乡的知青倒有些不一样。他是从农业大学毕业后,在六十年代初主动申请下乡调研的那一批,那时候的大学生那都是万里挑一的人才。听说当年江静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一天到晚追着大学生后面跑,硬是靠着死皮赖脸成了这段姻缘,不过可惜的是大学生命不好,年纪轻轻就突发心梗去世了。那时候的于胧也才五岁多,江静硬是咬牙硬扛了五年,实在日子过不下去了,饭都吃不起,才带着女儿改了嫁。因为父母基因都不错,所以哪怕于胧现在胖成了猪,也还是勉强看出五官端方,说不定也是个潜力股。于胧去村小学是为了找那里的老师,听说她会跳点民族舞,平时课余也会带着班上为数不多的女同学跳舞,陶冶一下情操。于胧去找她当然不是为了学跳舞,而是为了打掩护。实则她早已想好了自己的出路,她连初中都没上,小学毕业就辍学了,考大学似乎对她来说比较遥远。事实上村里小学毕业的人显少有机会去镇上读初中的。不过于胧这人,她的确不怎么爱学习,当初考大学时,她仗着是艺术生,所以对文化课疏于学习,最后考了某舞蹈学院,也不是什么多好的学校。所以于胧真正的出路是把握一年后进文工团舞蹈队的机会。按原文描述,大概一年后,县里会招兵,大约有两个文艺兵的名额,而张秀儿因为唱了一首我和我的祖国,被招进去了。于胧找小学的杨老师,就是想作样子跟她学学舞蹈,到时候也算有个合理的解释她为什么会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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