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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1 (第2/3页)
底儿朝天,现在的凤山下行会,恐怕必须以方家村的行会马首是瞻。拿捏的命脉,掌握着最顶级的生丝技术。这位兄弟出手可是不烦,而且招招都是命脉。所以他绝对不会小看陆见安。恐怕这只是第一步。光是看他的手笔陆凌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和陆见安维持最好的关系,起码绝对不会站在对立面。无论怎么说陆见安在江南之行非常满意。几天游览之后,他不仅在陆凌的帮助之下,买到了织机,并且大手笔的在当地买了庄子。这个庄子面积不算大,但是作为织坊的话已经足够。陆见安选的就在码头附近。而且靠着大路,这样方便装卸,而且方便生丝的运输。更重要的是,这个周边都有很多的织坊,人气很旺。陆家织坊离他们这里也不过半柱香的功夫。这个地方当然还是这位陆兄帮他打理的。看得出来陆凌对这件事很上心。陆见安对于这个地方也很满意。直接派人给徐蒙山发了信儿,让徐蒙山在丝坊里挑二十个徒弟送过来。他要开始培养新的人手。罗青魏然就地就留下了,根本没有回去。陆见安的织坊没花了几天功夫已经收拾出来,不过他带着人从工匠那里打造了一些零件,又改装了织机,花费的时间多了一些,反正一个月的功夫,这里也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而在这期间,他自己用自己空间里所带的,金蚕丝真的织出来了一段足足十二尺的锦缎。因为前面云景的金丝,银丝,这块锦缎反而不那么耀眼,让人注目。☆、第260章办法这块锦缎织出来之后。陆见安发愁了,锦缎织出来很容易,可是要把它裁剪做成衣服,那就变成了一个问题。这块锦缎的确是刀枪不入。而且摸起来质地柔软,如果做成一件小衣穿在里面一般人还真的发现不了。他早就试过金茧生丝的质地,绝对是刀枪不入,水火不近,而且这个丝绸摸起来质地柔软光滑,最重要的是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可是就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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