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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2 (第3/3页)
交谈着什么,张招娣时不时的招手抹着眼泪。又过了几分钟,法庭大门又来了一帮子人。锦绣一看,竟是杨柳村的村干部们。杨村长带着冯秀枝、杨乐乐一直来了。杨乐乐使劲朝锦绣挥了挥手,然后对着她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冯秀枝也朝着锦绣笑了笑,然后跟着杨村长坐进了陪审席。不多时,法官走上主审席,宣布开庭。张家众人及其当天参与抢人的那几个男人全都被带上了被告席。由于被告人数太多,被告席上站不下,于是法警便让他们站到被告席外面,排成一排。公诉人之一周律师站起来,宣读起诉书。锦绣听着起诉书的内容,思绪却回到前世她被审判的那一天。那天,她戴着手铐和脚镣就站在对面的被告席上,听着公诉人慷慨激昂地陈列着她的罪名。她已经想不起来当时的心情了,只想着赶快宣判,然后赶紧被押付刑场,结束她那痛苦的一生。如今,她看着站在对面被告席上的张卫红,心里却无比的痛快。能亲手将张卫红送进监狱,才不枉上天让她重活这一回。第156章法庭之上张卫红面无表情地听着公诉人的陈词,两眼死死的盯着坐在原告席上的锦绣,目光如箭。锦绣勾起一边嘴角,毫不退缩的直视着张卫红。法官听完起诉书,宣布:“现在,请原告陈述案情经过。”锦绣站起身,朝着法官、公诉人还有陪审团各半鞠了一躬,这才朗声说到:“我叫张锦绣,富平县槐树镇杨柳村人,与被告人张建国一家是亲戚。因年幼丧母,寄居在张家。一月十九号,张家与姻亲周家因纠纷产生了宠大的债务关系,张家无力支付,便不顾我的意愿,强行将我以一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前洼村的王大贵。我侥幸得以逃脱,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县妇联的同志将我安排在招待所。一月二十三号,张家带着人手携同王大贵将我堵在招待所里,准备将我挟持回去,逼迫我与王大贵成婚。我从招待所的窗户翻出去,得以脱身,路遇四名解放军同志相助。妇联的同志及公安同志及时赶到,才将我救下。以上,便是全部的经过,我交待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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