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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要刺你?”秦赐别过脸,冷声说:“在你的日记里都写了。”“我的日记被你收走了。”“我指的不是那一本,是电子日记,”秦赐说,“那只U盘。”“可是那只U盘被偷走了,你……”姜未忽然反应过来,她试探着问,“是你拿走的?”过了一会儿,秦赐才说:“书房书架最上面一排,,U盘就在里面。”☆、第64章书房,姜未顺着秦赐刚才说的,找到了那本书,它在最上排的书架上。她够不着,必须得要踩着一张椅子。,作者毛姆,一个很聪明又有点毒舌的作家,姜未过他的大部分作品,对这本印象深刻。故事中的男主角在遭遇妻子背叛后,羞愤交加,因爱生恨,他带着妻子来到一个霍乱肆虐的陌生城市,多少有些报复的意味。在经历了许多事情后,谁都没想到,后来“死的却是狗”。姜未拿到书,感觉到里面微微突起,她跳下椅子,翻开书页,恰好是男主角沃特死前那句令人费解的名言。那只口红U盘就夹在书页里。姜未把书随手塞进第二格书柜里,捏着U盘,发现自己的心情比想象中要平静许多。可能是这段时间刺激太多,她都有些麻木了,对于失而复得的U盘,也没有太多惊喜。书桌上就有一台笔记本,秦赐没说不能用,姜未就默认可以用。秦赐的笔记本桌面,就和他这个人一样,有着一丝不苟的工整。干干净净,没有多余凌乱的文件,所有功能区一目了然。姜未没有碰他的任何文件,插.进U盘,弹出输入密码的提示框。又是这个……她站起来,打算去问问秦赐,可电光石火间,她大脑里忽然有了一个想法。最怕什么。在不知自己过去经历的时候,她误以为是自己最怕的动物。现在想想,应该是某个人,某个对她伤害最大,或者说她认为,对她伤害最大的人。为了不让这个人伤害到她,她要采取主动攻势,先伤害那个人。他手腕上的咬痕,和肩上的刀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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