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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2/3页)
r>苏均:私交很好。相信此事子虚乌有,清者自清@桑桑saki/@狂舔我苏不会停:我们苏不依,一个公司一个编辑而已好吗,私交什么的不存在的好吗/@my-122luna:这副德行啊,还捆绑苏均什么的也是emmmm/@一叶扁舟lin:我的学生尹桑@桑桑saki于1710期发表的论文关键论点为本人研究成果,我与学院交涉无果,维权困难,发博公开实为无奈之举,以下是事件经过及证据。有两张配图,还有一个视频地址。事件经过简而言之就是:尹桑是他带的研究生,她在写项目报告论文时,他给她看过自己正在撰写的论文,作为思路拓展的参考,但是当时尹桑假装对此毫不在意,还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与他产生了口角,没有想到她之后将他的核心创新观点用到了自己的论文里,并且没有向他知会,不仅在参考文献中都没有标注,在致谢中都没有提及。因为他的论文还没有发表,所以在法律效力上,确实很难追究尹桑的责任,但从道义上说,尹桑作为一个作家,更应该珍惜羽毛,同时也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他对此深感失望之时,学院还向他施压,试图将此事掩盖,大事化了。他对学生失望,对学院更失望,也觉得自己没有教好学生为人处事,妄为人师,因此已经递交辞呈。另一张配图是所谓证据之一,是尹桑交给学院的项目报告原稿,和杂志刊登的论文的对比,然后是他的论文核心观点标红,非常醒目。尹桑多出来的内容,确实是他论文核心观点,只不过表述方式不同。而他的论文,给出了打印机显示的论文打印时间。而那个视频链接是证据之二,点开发现是监控录像,没有声音,画面是他的办公室,尹桑坐着,他递给她一叠资料,她翻看了一会儿,放在桌上,看起来态度傲慢,他跟她说了什么,样子看起来是谆谆教导,然后尹桑很恼怒的样子,拂袖而去........视频的时间正好是他打印论文时间之后的一个小时。评论可谓是非常精彩了。“所以说,这个女人真的没有权利对金老师指手画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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