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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战抛射兵器 (第1/2页)
弓箭是射杀较远距离敌人的一种抛射兵器,也是我国历史上使用最为普遍、久远的一种兵器。在中国最早的古籍中,曾有黄帝“弦木为弧,削木为矢”的记载。从距今6000余年的陕西岐山王家咀遗址出土的文物中,也曾发掘出大量磨制精细、锋利的石镞。这说明弓箭作为兵器、早在炎黄上古时代就已开始大量使用。夏商时期,弓箭是军队最重要的兵器,每伍(伍是军中最小单位)中都专设了弓箭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箭镞(俗称箭头)也由骨质、石质过渡到铜质。在形体上,逐渐增大了两翼夹角(用来加大创面),翼末倒刺更为尖锐(使人难以拔出),沿两翼侧刃还铸了血槽(用来减少穿入人体的阻力),从而大大提高了弓箭的杀伤威力。到了春秋战国年代,弓箭的制作形成了比较科学的规范。制弓讲究“六材”:干、角、筋、胶、丝、漆。箭镞、箭杆、尾羽间以及箭杆的长与直径、杆的前后部重量等,都有了一定的比例规定。尤其是箭镞,抛弃了从商代到西周传统的扁体型,改为三棱锥体形,两翼的侧刃前聚成峰,使箭镞的穿透力和杀伤力都大大提高了一步。抛射兵器的主要种类有弓箭和强弩,它们的使用,大大延伸了战场格斗的空间距离,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春秋时期的抛射兵器不仅见之于众多文献的记载,而且也为大量的地下考古出土实物所印证。(一)弓自商周以来,弓始终是主要的射远兵器,所以它的制作一直备受人们的重视。到了春秋,弓的制作工艺又有了较大的进步,其质量大为提高。各国都用它装备部队,大量使用于当时的战争之中。从中可以看到,当时已有了比较科学的制弓规范。其制作,首重选材,其基本材料有六种,称之为“六材”:“干、角、筋、胶、丝、漆”。“六材”的功用分别是“干也者,以为远也;角也者,以为疾也;筋也者,以为深也;胶也者,以为和也;丝也者,以为固也;漆也者,以为受霜露也”。对六材的选用标准很严格且分成等级,如弓干,“凡取干之道七”,其中以柘木为员上乘,以竹材为最次。一张良弓一般要历经两三年才能制成,如此制作出来的弓已是非常成熟的复合弓,弹力大,经久耐用,文献中通常称为“角弓”。有关春秋时期古弓实物,在湖南、湖北等地的楚墓中曾多有出土,它们基本上能印证等古籍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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