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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3页)
3051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第11章自从得知父母的噩耗之后,姜成磊便对大家口中所谓的“回归正常生活”反感至极。他才不要去姜家呢!与其在山下被坏人磋磨,他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待在山上,与猛兽为伍,餐风露宿也比去姜家好。但是,胳膊拗不过大腿,在他不想恶意伤害好人的情况下,他还真拿于大成他们没辙。同样的,在知道姜家人是什么德性的情况下,于大成也不忍心直接把他往姜家送,怕今儿他送去的是活蹦乱跳的孩子,明儿就听说了孩子的死讯。更何况,就算于大成这边想送,姜家也不想接。姜家搬离杨树大队以后,就举家搬去了后娶的寡妇娘家那边,都不属于东风公社的范围了。杨树大队这边递了消息过去,姜家装聋作哑,明显是不想平白接个累赘回家。于是,事情就这样僵持住了。磊子想回山上,于大成不可能同意他回,他就趁于家人不注意的时候偷跑,这不,今儿这又是一次失败的偷溜。事实上,这样的偷溜和追赶,这段时间已经进行过好几次了。于大成苦笑不已,简单解释了几句之后摇头道:“这孩子在我家待不住,总想回山上去。如果我们不知道他还活着便罢了,既然知道了,总不好就这样任他在山上自生自灭。”鹞子山哪里是能住人的地方!就算是年轻力壮的壮劳力,在那种猛禽猛兽频繁出没的地方也活不了多久的,磊子这么小的娃儿,要不是恰好被死了小崽子的母狼捡了去,现在的坟头草估计都有他本人那么高了。哦,不对,山上的野物可不会帮他立坟,只能说他现在估计早就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现在又不是旧社会了,不时兴把人家好好的孩子逼到山上去当劳什子“白毛女”,于公于私,于大成都不能放任他回山上。听到于大成的话,那个被叫做磊子的男孩梗着脖子道:“我,就要,回,山上。”三岁以后便再也没有跟人说过话的他说起话来明显有些不顺畅,但他并没有像其他说话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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