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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3页)
敲门声响起,片刻后房间门被人推开,略显急促的脚步声径直朝着阳台过来,接着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视线范围里,是余宵,他一脸纠结又苦恼的表情,一屁股在旁边坐下,将手里的东西递到余琛面前——一张写满了字的,有折痕的信纸,还带着淡淡的香味。“小琛,江湖救急!”余宵喊完,也不等余琛说话,噼里啪啦一通话,把事情的始末交代了一遍。概括一下,就是余宵喜欢上了学校里一个女生,然后给人家写情书,而为了兼顾逼格与浪漫,他选了一门外语来写,但他本身是三脚猫的水平,虽然表面上洋洋洒洒写了满篇,其实经不起深究。但这其实不重要,毕竟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收到情书后,回不回应、怎么回应,主要取决于递情书那个人本身,而情书只是辅助道具。没想到余宵第一次追女孩子,就碰上了个奇葩——她把余宵的情书,当做语文病句改错题,专门用了红色的笔,从第一行开始,逐字逐句的把问题给他圈出来,并附上修改建议。她的字很好看,秀气之余,又带着一种随性不羁。但这掩盖不了她的奇葩行径。一般男生要是遇上这种情况,估计会觉得她是在嘲讽自己,自尊心受不了。可余宵也是个奇葩,他不仅完全不介意,还特意拿着被修改得面目全非的情书来找自家弟弟求助。“小琛,你一定可以帮哥哥我写出一篇足以打动奚盼的情书的,对吧?毕竟你从小就很聪明!”余宵说。余琛:“……”聪明跟会写情书完全是的两回事,风马牛不相及!而且你追人让我写情书是几个意思?不过余琛最后还是帮余宵写了情书,他写在信纸背后,余宵拿回去自己誊抄了一遍。从小到大被女孩子排着队表白,但本身没有任何恋爱经验,余琛对自己写情书的水平没有自信,但至少他能保证不会有语法上的错误,这一点就比余宵强了。然而很快,余琛就在余宵拿回来的情书试卷上,看到了熟悉的改错笔迹。余琛第一反应是对方找茬,但仔细看了那几处改错,的确存在问题。不过不是余琛写错,而是余宵在誊抄的时候抄错了!抄都能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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