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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2/3页)
。他的嘴唇略带一丝干燥,划过我的颈部时有些酥/痒,我闭上眼睛,迎接他炽热的欲望。如要问我,真正多喜欢“做/爱”这件事,我会答:无感觉。从没特别需要过。“性/爱”一开始是我恐惧的,后来慢慢习惯了,就变成我用来换取想要的东西的伎俩,好比一只狗,一直被主人训练倒立,每次倒立都会得到主人的欢心,还能有奖赏,久而久之它会知道怎样倒立得更精彩。因为喜欢刘恨陵,因为对他有异常的依赖,因为总是急于取悦他,我习惯了这个程序。哪一种眼神可以诱惑他,哪一种姿势可以使他更亢奋,哪一个动作能让他忘我,我都了如指掌。我所能控制的不过就这么多。有一次在巴黎,为了安抚刘宇翔我曾试图用同样方式挑逗他,被他恼羞成怒地回绝。从未见过那么气愤的他。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他天天开导我,让我认识到身体不是用来做交易的筹码。我懂了,可在Pigalle街明明又有那么多女人以“性”换取金钱,外面世界真复杂,有时我还是觉得在地下室等刘恨陵一人简单的多。在陌生房间,当他低吼我的名字到达顶峰,我们都已汗流浃背。整个过程没除一件衣服,他的西装还是板板正正,我的礼服却已乱七八糟,光扣子就少了数个。他脱掉外套披在我身上。我们靠着墙席地而坐,刘恨陵的脸有一抹激动过后的红晕,我的心脏也还蹦蹦跳。他喜欢在高/潮过后静待几分钟,我不去打扰他,把视线转到房间的设计。很讲究的一间书房,红木调子,有三面墙都是书架,要爬梯子才能取到顶端的书。我最喜欢文字的世界,读过的名著多不胜数,相信都出自于这个图书馆。“这是我父亲的书房。”刘恨陵突然开口道。我被他吓了一跳。“怎么,不是在想这个吗?”他露出一丝邪魅的浅笑。“啊。。。嗯。。。是。”“父亲几乎白手起家,连大学都未有机会读,可酷爱文学。立志要将所有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和Pulitzer的作品全搜集到手。”“这里这么多书,他应是做到了吧?”我天真地问。刘恨陵看了我一眼说:“傻瓜。”我呆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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