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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3页)
r>他是战士,是士兵,是在上位者手”的棋。他在这里,不为别的,只为了讨口饭吃,跟着军队,他就有饭可以吃,有地方可以睡。当一名士兵,不需要思考。他很擅长这个,擅长什么都不去想,就像他很擅长用刀一样,就像他很擅长生存一样。他在军队里混得还不措,许多年前,他就以战功换回了自由,他没有想要得到什么功名,也没有特别和极去争取,他不像有些人,总是妄想奢求更多。但有时候,光是能一直存活下来就够了。一开始,他连刀都役有,然后他有了五人的小队,跟着变成了十夫长、五十夫长,最后成了百夫长,他带着被分派到他手下的士兵们冲锋陷阵,就像多年前另一位百夫长带着他和其他人冲锋陷阵一样。他们总是在最前面的,身边的人死得很快,帝国的大军总是不停的在进攻交战,人们死得太快,一个人倒下,另一个就会递补上来。久了,他不和人交心,不和人交友,不浪费时间和人把酒言欢。在这个年代,人如蝼蚁,比狗不如,消失得比草上的朝露还要快。他踩着倒下的敌人,提着砍杀敌人的刀,染着腥红的血冲杀进城里。敌军边挡边退,以土夯成的小城位在军事要道,城里坊墙纵橫,为的不是区隔邻里,为的是能在敌袭时,能争得一时挡敌退敌。每一区街坊都有墙,只要坊墙上的门一关上,就是座更小的城,易守难攻。难攻,不是攻不下来。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军队,小小的门墙挡不了。他吸气,他吐气,在大风”举刀冲进街坊巷道,在黄沙”怒目奋勇杀敌咆哮,直到再也没有人挡在他面前。“阿朗腾--”那是个熟悉的声音,他回首,看见那个刚被拉进队”的小兵。小兵声惊恐、谅含泪,稚嫩的脸发白,这尚未满十七的兵是上一座城池的降民,所以才在他队上,因为之前只是个牧羊人,武艺竒差,所以他让这孩子当了弓弩手。可此刻,那家伙的箭没了,刀断了,谅看敌人大刀就要对那年轻的弓弩手当头砍下。他不该理会,战场上没有谁顾得了谁,但那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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