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余青童病发 (第2/3页)
混乱。有老师应声跑来,边跑嘴里边说:“谁在这里大吵大嚷的?”大概那老师还以为她是在故意制造混乱,可当那老师看清楚倒在地上的余青童后,他马上闭嘴了。“有个同学晕倒了!”“是谁?”“有医生吗?”“他是心脏病发作了!”穆晓云边说着边在包包里索着,很快就把那瓶速效救心丸拿了出来。她很快倒出两颗药丸来,喂余青童吃下,又急切地说:“有没有水?”一个高大的人影大步流星地往这边走过,路过侍者的时候顺手抄起一杯清水。“这里有水。”穆晓云头也不抬,劈手就拿过他手里的水,小心地喂那男生喝了下去。那人看她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好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是心脏病?”“我跟他是同班同学,他心脏一向不好。最近都很累。”“知道同班同学有心脏病,然后就身上随身带着速效救心丸?”这人这话,怎么说的!穆晓云气坏了,她忍着愤怒,小心翼翼地喂余青童喝下最后一口水,这才抬起头来。一看之下,不由得愕然。西装革履,打着鲜红领带的秦卿,像杆标枪般站在自己身后。两年不见,依然是记忆中那样挺拔如木棉的高大身材,不过倒是比之前白了不少。原本是巧克力色的肤色,现在变成了好看的小麦色皮肤。这样一来,反而愈发凸显出秦卿俊雅的五官来。穆晓云发现,秦卿的五官居然十分儒雅,以前的他可能长期在部队里,所以带有一股令人望而生畏的军人气质。而现在的秦卿,双眉依旧笔直,鼻子依然高挺,只有那眼神却柔和了不少,隐隐带有温润如玉般的光华。只是眉宇之间的英气依然。他显然早就认出了穆晓云,现在冲她微微一笑:“很久不见,穆晓云。”一个很无厘头的念头忽然在穆晓云脑海中冒出来:这次校庆,她的熟人还真多哪。先是这一世认识的秦卿,然后还有现在尚未到场的孙景炀——基本上她不想见到的人,都来了。“秦卿,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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