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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胡未响,戏幕未揭,她的戏,却是打初登戏台的那天起,再未收场。幔帏掀开,胭脂吐了一口气,唱腔走板,锣鼓一声高过一声,胭脂唇角的笑容勾起,百转千回的唱词从红唇中逸出,莺声婉转,绵言细语,娓娓动听。台下坐着许多看客,但胭脂的秋波却只送到了小城主简林的身上。那少年,不过十五岁,在她眼中还是个孩子,简单剔透,他比身为商人的孙振容易讨好的多。她的一个笑容可以敷衍简林十几天,令他心生欢喜,眉眼生辉,但在精明的商人面前,胭脂可不敢这么做,她只能装作温婉动人的模样,讨孙振欢心,妙声解语。少年听得如痴如醉,眸子里亮晶晶的,比繁星更曜。胭脂勾唇,百媚丛生。下了台,胭脂坐在妆镜面前卸妆,擦净脸上浓妆重彩的粉墨,褪下佩环琳琅,面前突然伸出一直骨节分明的大手,手心上摊着一个玳瑁缀宝石的粉蝶珠花簪,精雕细琢,看起来颇为精致,想来胭脂镜奁中的所有钗环珠簪合起来,也抵不上这一支珠花簪。少年清朗的笑容绽放在胭脂眼里,他笑道:“在路上看到的,觉得特别适合你。”“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少年朗笑:“你若是嫁给我,这便一点都不贵重,整个简府的家产都可以是你的。”胭脂心中发笑,简林终究还只是一个孩子,他的家产如何会全是她的呢?就算他再爱慕她,简林的奶奶也不会放任他将简府的一切败光给了她,更何况,男人的爱慕,终究不能够长久,谁又能说得准,简林究竟还能像这样爱慕她几年?说不定,明年他就会娶妻生子,将她抛到脑后。戏台上皆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人间也是如此。她不想和那些妻妻妾妾们斗,因为以色事人色衰而爱弛,男人不可信,只有她自个儿才是最可靠的。胭脂只想哪天赚足了银子,便为自己赎身,再买一方大宅,一个人过得清闲,了此一生。所以眼前这样求而不得令其追逐的相处方式才是最妥当的。胭脂拒了少年的珠花簪,抬眉巧笑道:“戏子入画,一生天涯。”痴儿归佛,半世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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