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3/5页)
了,人让他收好地上玻璃,他俯腰,碎片扎进手指皮肤,血腥味刺鼻,呛嗓子眼的香水混在酒里。 痛苦嗅上去就是这股味儿。 “唱首歌,五百块。” “亲下一千,干不干?” 她们将全部体重依在他身上,衰老身躯里的激情因这个身壮体健的青年,一下汹涌起来。 起了皱的手指在他肩上来回好几次,惊羡这骨头的青春和俊气。 那些人都大他十多二十岁,她们感慨这青年冷肃的俊美,气质清癯,有点野,还有几分不近人情的娇贵。 黑色衣服给他笼上一层不可入侵的高洁假象,仿佛这男人生来就该驾驭别人。 这感觉,怎么说,就是王子身体,奴隶命运。 去践踏一个年轻王子? 女人们兴奋了。 昏昏沉沉的灯光在天花板上转,黑得模糊。 谢冷雨闭上眼,把尊严抵在这。男性手指发抖,仰颈。那些软软的器官在颈处蹭来蹭去,即使是蹭,也无比恶心得他倒胃。 “问你呢?干不干?” 他无所谓地耸耸肩,示意随便。 于是他假装在巨大的痛苦中偷欢受益,慢慢地放松身体。还没做呢。是老了点丑了点,把你当个玩意儿一样呼来唤去,笑了你几声瘸子。何必斤斤计较?这种事,哪有男人吃亏的理? 亲只是两个器官的接触,想通了,享受就会来。 唇凑近了。 享受…享受。 他一下闻到女人脸上食物残渣的余味。 艹!去你妈的。 谢冷雨猛地掀开她,站起,周身冷得阴沉,拄杖离开。 真他妈昏了头去做这种事! 当年即使饿三天,都快死了,也绝不开口求人讨饭。 他有他的傲,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傲。他做不了这“少爷”,因为他从小生下来就是个贵少爷,都是别人敬他、怕他、讨好他,看他脸色,没一个敢这么轻慢他、欺凌他。 生来倔骨头,生来就挑剔。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