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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7 (第3/3页)
方式做过案?”明恕没有回答,一边继续看报告一边说:“死者的衣物没有被脱下,死前死后都没有被侵犯,背巷不是第一现场,只是抛尸现场……那儿确实是一个理想的抛尸场所,不过如果不是长期在那里活动的人,也许根本不知道那样一个地方。”易飞这时走了过来,“分局的兄弟已经在背巷附近排查。现场有残缺足迹,也有大量车轮印记,凶手很可能是用某种交通工具将尸体载去,现在找到案发现场很关键。”“死者穿戴整齐,牛仔裤、毛衣,但没有大衣、羽绒服之类的外套,脚上没有鞋。”明恕说:“这种装扮,通常出现在刚回家之后。鞋脱了,外套脱了,但因为还没有洗澡,而没有立即换上居家服。”易飞说:“被害人是在自己家中被杀害?然后尸体被凶手转移到这里?”“可能性很高。”明恕又看了眼报告,“尸体胸腹、大腿、膝盖有撞击伤,背部和后颈有按压伤、扼制伤,在遇害之前,被害人与凶手经历了一番搏斗。”邢牧走到易飞身边,在易飞背部比划了几下,“凶手应该是在将被害人压倒在地之后,锤杀被害人。”易飞下意识摸了摸后脑。“从伤痕呈现的情况看,凶手制服被害人的过程很短暂。”明恕看向邢牧,“邢哥,是这样吧?”邢牧说:“对。他们有过打斗,而死者的口腔与指甲里都没有凶手的皮肤组织、血液,这也说明,被害人很快就丧失了反抗能力。”“被害人是名1米6以上的女性,体重是轻了些,不够强壮,不过人在遭遇危险时,能够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她会拼死挣扎,但凶手还是这么容易就将她按压在地。”明恕说:“凶手大概率是一名强壮的男性。如果我之前的判断没错,被害人是在自己家中遇害,那么凶手要么是她的家人,要么是她主动给凶手开了门……这个狗毛是什么?”“死者的嘴唇、舌头已经被流浪狗咬掉,但我在尸体的口腔中发现了一戳白色的动物毛发。”邢牧说:“是在舌头断截的下方。经鉴定,这戳白色毛发是狗毛。”易飞道:“口腔中怎么会有狗毛?”“口腔中有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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