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狂_分卷阅读29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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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92 (第2/3页)

动手杀害。虽然不排除还有这样的人,但可能性很低。不过孟珊的死亡时间确实让人在意。”

“孟勇辉火化之后的第三天,孟珊就被人杀害了。”萧遇安说:“够巧。”

“肖满和我说,孟家有很明显的清理痕迹,地板上没有足迹——连孟珊的都没有,但鲁米诺测试有反应,地面存在少量血迹。”明恕说:“现在能够确定,孟家就是第一现场。孟勇辉死后,孟珊独居,房门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窗户没有攀爬痕迹,凶手进入孟家有两种可能,一是尾随,在孟珊开门时冲进去,二是敲门,孟珊主动开门。难说两人是不是认识,因为就算是陌生人,随便找一个理由敲门,孟珊也有可能开门。”

明恕停下两秒,整理思路,又道:“从孟家门口到楼下,有一道拖拽痕迹,是床单一类的棉布造成,怀疑凶手正是用棉布包裹并拖拽的方式,将孟珊的尸体转移到楼下,然后用某种交通工具运走。光丹路的大路上有监控,但是像孟家所在的这种别巷,一个摄像头都没有,很难从监控这条途径锁定凶手。只能从邻居听到声响的时间判断,命案发生在12月11号晚上11点到12点之间,邢老师从尸斑的分布判断,凶手是在作案后不久就转移了尸体,这个时间不会晚于凌晨4点。”

萧遇安说:“我看过尸检报告,凶手只在孟珊的头部击打了两次,孟珊嘴里有21根白色狗毛。”

“这也是我很在意的地方。”明恕说:“尸体状态能够反映凶手作案时的心理,钝器击打两次,没有被侵犯,衣服没有被脱下,这说明凶手当时非常清醒冷静,他既不需要以反复击打的方式泄愤,也非常确定自己两锤下去,孟珊一定会死。他挥锤,就是为了杀死孟珊。激情作案的可能也可以排除,因为第一,他携带了工具,第二,激情作案多半伴随泄愤。这里我觉得很奇怪,他好像杀掉孟珊,就只是杀掉了。”

“入室杀人,没有侵犯被害人,没有拿走钱财,自始至终保持冷静,能两下解决对方,就不第三次挥锤,事后还将现场处理干净,连消毒剂都准备好了。”萧遇安说:“你的感觉没错,这样一个凶手,要的不应该只是杀死孟珊这么简单。他是想通过杀死孟珊,达成某种目的,这个目的必然与他放在孟珊嘴里的21根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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