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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2 (第3/3页)
毛有关。”明恕问:“哥,这21根狗毛你联想到了什么?”“狗毛本身能联想到的很多,但凶手没有将狗毛放在别的地方,而是放在被害人舌头下方,藏得很深,流浪狗咬走了被害人的部分舌头,但这戳狗毛留了下来。”萧遇安说:“另一方面,风水巷是流浪狗的天堂,它们不仅在那里觅食,还在那里过冬。凶手将尸体扔在风水巷的垃圾桶,不会想不到尸体会被野狗啃食。有种可能是,他要的就是孟珊的尸体被啃食。这两点综合起来——将狗毛藏在孟珊的舌头下,用孟珊的尸体喂流浪狗,这是一种报复,外加嘲讽。”“——你不是爱吃狗肉吗?我让你吃!”明恕理解到了萧遇安的意思,设想凶手的口吻道:“但你现在已经没办法再吃了!看看,是你被它们吃!”“凶手也许是个极端的动物保护者,尤其热爱狗,孟珊则是个狗肉爱好者。”萧遇安说着一顿,“但这只是一种推论,没有证据支撑。”明恕又想起孟珊下唇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凶手将孟珊丢在风水巷的原因,我们的想法都差不多——他是故意让流浪狗去啃咬孟珊。但啃咬的原因又是什么?哥,刚才你提出的是,凶手爱狗,让狗亲自去报复孟珊,但我之前想的是,他想遮掩他在孟珊下唇割出来的伤口。”萧遇安说:“照你的思路,孟珊的嘴唇就是凶手的目的。嘴唇代表语言能力,凶手杀害孟珊,也许是象征‘祸从口出’,这就跟一些凶手在作案后割掉被害人的舌头类似。”“假如是这样,那孟珊要么说过什么得罪凶手的话,要么知道凶手的秘密,他们是熟人。”明恕说完压了压唇角,神情有几分欲言又止。萧遇安:“嗯?”“刚知道尸体面部被啃食时,我想到了凶手‘吃人’的可能,但邢老师给我否定了。”明恕说:“这个3毫米的伤出现得怪异,可能是因为先入为主吧,我还是老往‘吃人’上想。”“凶手割掉孟珊的下唇,然后吃掉。”萧遇安顿了几秒,“孟珊的下唇非常吸引凶手?”说着,萧遇安绕到电脑前,点开了几张孟珊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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